商品寄失了該怎麼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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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公司規定包裹「寄失」的定義如下:
日本國內運送 ( 賣家 → 本公司收發中心 )
收到賣家的發送通知後超過14天而未抵達的商品
※ 如商品的出貨地非日本,則以收到賣家的發送通知後超過45天為標準
國際運送 ( 本公司收發中心 → 客人指定收貨地址 )
- 出貨後超過以下規定時間而未抵達的商品
- EMS / FedEx / 國際AIR包裹 : 60天
- SAL包裹 : 90天
- 海運包裹 : 180天
另外,由FROM JAPAN把貨款支付予賣家後,如超過1個月而未有收到商品且無法與賣家取得連絡,將視為「無法收貨」。
也視為購物保障方案賠償對象,可連絡客戶服務中心申請退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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