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美国关税(最新情报)
最终更新日期:
寄送包裹至美国时,关税会根据商品种类、项目及出口国家进行征收。
透过本公司所购买的商品,除了本公司收取的费用以外,美国政府可能会征收额外的关税。
会员(收件人)需要在本地自行进行通关手续以及关税支付(如有)。
目前,有关美国关税的相关政策等正发生多项变动,建议会员于购买前务必向所在地区机关确认最新资讯。
而以下为截至目前本公司取得的最新资讯。
最新资讯
- 2025年8月22日:ECMS易客满暂停寄送至美国(以DPP方式[事前支付关税・通关手续费]发送除外)。本公司未提供此选项,因此目前无法使用ECMS配送。
- 2025年8月27日:日本邮便停止对美国的邮政服务。下列运送公司仍可使用:
・FedEx
・DHL
・UPS - 2025年9月4日:日美贸易协定有所更新,虽尚未确定实施日期,主要变更内容如下:
・变更前:适用15%相互关税的同时,还需另行征收从价关税(ad valorem)。
・变更后:在15%的相互关税及从价关税中取较高者进行征收。
详情请点击此处确认。(仅提供英文)
截至2025年8月15日资讯
以下为进口商品至美国时的关税制度变更概要。
・变更前
- 适用「小额免税制度」(De Minimis),800美元以下货物免税。
- 超过800美元货物,依现有日美贸易规定征收关税及税款,进口方(收件人)需于货物到达时支付。
・变更后
- 自2025年8月29日起,美国政府终止 「小额免税制度」,不论金额大小,所有货物均须征收关税及税款,该费用由进口方(收件人)于货物到达时支付。
- 自2025年8月7日起,导入新关税税率。从日本进口至美国的商品基本关税率为15%,该费用同样由进口方(收件人)于到货时支付。
- 上述为基本关税率,最低以此税率征收 。部分品项如服装及汽车零件的税率可能高于15%,如有详细资讯,将另行提供。
- 与以往相同,经由FedEx、DHL、UPS配送可能产生仲介手续费,该费用亦由进口方(收件人)于到达时支付。
而当以DDP方式进行发送时,则关税・ 海关手续费等费用将于付款二时一并请您支付,则包裹送达时便不需再另外支付相关费用。
其他事项
- 使用UPS、DHL以DDU方式发送包裹时,关税等各种手续费将须由收件人直接支付予运送公司。
以下敬请留意:
- 关税及税款的计算与征收方式由美国政府及运送公司决定,非本公司所制定,也无法要求更改。
- 目前各运送公司如何通关、适用关税等并无具体资讯,请会员向所在地的运送公司进行确认,如本公司有任何最新消息,将会再次更新。
- 如包裹因相关费用未有支付遭退回,原本支付的费用将无法退还,且回邮或是重新发送等相关费用也需要请会员支付。
- 2026年2月起、使用FedEx寄送至美国的包裹将采用DDP方式(事前支付关税・通关手续费)进行发送。
进口包裹所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将会在付款二进行收取,则在收取包裹时不需要再支付相关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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